河南中维特品项目(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07-12
前 言
1、项目由来
焦作中维特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温县产业集聚区纬二路东段南侧,其前身为焦作中维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7公司上市后变更为焦作中维特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聚维酮(学名聚乙烯吡咯烷酮,简称PVP)系列产品的生产,该公司3000吨/年聚乙烯吡咯烷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9月27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批复号为豫环审[2009] 322号,并于2011年8月18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为焦环评验[2011]34号。
为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延伸产业链、提高节能环保安全等级、提升现有生产装置整体性能、提高产品质量等,公司利用现有厂房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在原有年产3000吨聚维酮系列产品的基础上,建设“年产3600吨新型药用辅料聚维酮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并于2018年1月经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10825-27-03-000046。
2、环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环保部令第44号)及其修改清单等相关内容,项目属于第十五项第36项“基本化学原料制造”,生产工艺不属于单纯的混合和分装,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焦作中维特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按照导则、规范要求及评价工作需要,在依程序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现状监测等环评工作的基础上,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项目特点
(1)项目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产品链的延伸,属于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以外购的液氨、γ-丁内酯(以下简称GBL)等为主要原料,通过氨解反应制得α-吡络烷酮(以下简称α-P),之后与来自乙炔生产线的乙炔气,通过合成反应制得N-甲基吡络烷酮(以下简称NVP),再经聚合反应制得聚乙烯吡络烷酮(包括PVPK和PVPP)。同时,PVPK过络合制得PVPI产品。项目产品、工艺及生产规模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以废气污染为主,具有一定的环境影响。此外,项目生产过程涉及液氨、乙炔、天然气等风险物质,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应特别关注。
4、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能力均不属限制类和淘汰类。同时已经由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并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10825-27-03-000046。项目建设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31号)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入区项目差别化环境准入工作的通知 》豫环办[2018]101号,焦作中维特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该文件附件中A类企业名单中第399号,属于划分的优先发展类(A类)企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5、区域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温县产业集聚区东部区域混合园区,焦作中维特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不新征用地,占地属工业用地,且已经集聚区出具入驻证明,符合工业园区规划要求。项目不在温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和南水北调工程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6、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结合项目特征和周围环境特点,在环评工作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
(1)项目废气涉及主要污染因子有颗粒物、SO2、NOx、氨、非甲烷总烃等,应加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企业应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废水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项目生产过程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需加强固废的储存和转运过程的管理,采取合适的固废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4)项目涉及高毒、易燃易爆类风险物质,需做好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并严格管理,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还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确保环境风险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7、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规定。
(2)项目符合集聚区规划要求。
(3)项目不在温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和南水北调工程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内。
(4)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气
项目废气涉及含氨废气、有机废气、颗粒物废气、燃气废气等。其中含氨废气主要采取高位氨吸收装置进行喷淋吸收;有机废气主要采取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进行处理;颗粒物废气主要采取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燃气废气低氮燃烧设计。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区、生产装置区逸散废气。
采取措施后,各污染物较现状均有不同程度的削减,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该项目对厂界以外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b、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结合废水污染物特征,废水分为高浓度废水、一般废水和清净下水。其中高浓废水经“中和+铁碳微电解”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随一般废水一起引入“UASB+A/O+沉淀+芬顿氧化”进行进一步的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在经膜过滤装置过滤后,清水中水回用,浓水和清净下水一起由总排口排放。
总排口废水满足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关要求。总排口废水经集聚区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新蟒河。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达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可以接受。
c、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乙炔生产线电石渣、废氯化钙、废分子筛,袋式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生产过程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等,导热油炉废导热油。一般固废主要采取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措施。
危险固废主要为a-p生产线蒸馏残液,NVP生产线蒸馏残液,裂解过程裂解残渣和分离废渣,导热油炉废导热油等。其中a-p生产线蒸馏残液,NVP生产线蒸馏残液经裂解处理,最终以裂解残渣和分离废渣出现。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危废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采取措施后,项目固废均能做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d、噪声
结合项目生产特点,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类、搅拌、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对于泵类和搅拌,主要采取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同时,泵类连接的管道设置软连接;对于风机采取隔声罩、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对于空压机,采取室内布置、隔声罩、管道消声等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可降低噪声约15~20dB(A)。采取措施后,经预测,四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e、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液氨。GBL、硫酸、乙炔等,经分析,本次工程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结合本次工程风险识别,评价确定本次工程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为:液氨储罐泄露。
液氨储罐区设置有围堰,且配备有备用收集储罐,液氨泄漏后能够做到有效收集。通过围堰收集和厂区截留等措施,液氨溢流至地表水体几率不大。同时,评价要求储罐区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在采取防渗措施前提下,下渗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较小。
本次评价通过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建议企业结合本次项目特点重新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区域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评价要求治理措施后,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防控。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项目技术成熟,产品竞争力强,市场效益好。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综合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